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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民宗局三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2 10:18:30

    县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把李涛、冯应州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建议》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县民族宗教局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坚持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相结合,扎扎实实地开展办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们本着“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原则,根据提案建议认真调研,制定方案,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经办,努力坚持“四有四不”,即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有讲评,不推诿责任、不拖延应付、不马虎草率、不敷衍答复,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针对日常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提案人建议的四个方面,今年我们以创建 “和谐寺观教堂”为总抓手,创新活动载体,从以下九个方面着手,依法管理,规范建设,宗教领域安全有序。
    一是全面提升“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水平。制定了《“和谐寺观教堂”百分考评细则》。在宗教界开展争当“十佳宗教人士”和“十佳信徒”活动。目前,96%以上的寺观教堂达到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八项标准。
    二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6至7月,共举办座谈会、培训会、报告会20余场次,设置宣传展板、学习宣传专栏200多个,悬挂宣传横幅160多个,发放宣传单5000份、宣传手册法律书籍222套,推动了宗教界自觉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6至9月,对全县宗教场所的消防措施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危房加固修缮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例会制度和“一二三四”财务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宗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宗教日常管理坚持“三严格”: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严格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备案;严格规范大型宗教活动。
    五是扎实作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换发工作。对152个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场所安全、财务管理、建设证件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存在问题的场所限期整改,决不“带病”换证。目前,换证工作全面完成。
    六是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县民宗局于今年9月份第三周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全县宗教界积极开展扶贫济困、义务劳动、义务献血、捐资助学等活动,仅县民宗局参与组织的捐款、捐物活动折合人民币就达8万多元。
    七是积极为宗教界办实事。协调解决24名宗教人士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为县伊斯兰教协会解决办公经费30000元,纳入财政预算。
    八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对全县468名阿訇、长老、和尚、传道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重新备案。
    九是排查不安定因素,维护“十八大“前后宗教领域稳定。国庆前后,县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对全县152处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安定因素和安全工作的23项具体工作进行大排查。
    三、规范办理,确保满意
    为确保承办工作取得实效,在正式答复提案人之前,我们与委员实行“零距离”办理、“面对面”沟通,将邀请县政协领导、民宗委、提案人,现场调研、督导等形式,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工作,取得委员们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在此基础上,按照提案规范办理的要求,进行答复,在答复意见时做到“三讲清、三避免”,即讲清办理的依据和所做的工作、避免空洞草率,讲清解决问题的程度和效果、避免大话套话,讲清解决不了的实情和原因、避免生硬驳斥,做到答复实在、措辞严谨。保证提案的答复质量,真正使委员满意。                

                                                   淮阳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