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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建立五项机制创新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

发布时间:2012-7-9 9:54:30

    一是建立2+2工作机制。全县19个乡镇全部挂牌成立“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行“2+2”工作法。对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反映的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按照“定性分流、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由“两办” (民宗办、信访办),“两所” (司法所、派出所)归口办理。二是是建立民族宗教领域社会平安信息发布机制。每月将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状况、矛盾状况和来信、来访状况等做成报表,发布民族乡镇民族宗教平安信息报表,以供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施辖区内科学发展提供参考。三是全面建立民族宗教领域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民宗部门具体负责。凡是跟少数民族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之前都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特别是对少数民族聚居地拆旧建新、农村低保和支持发展少数民族地方发展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到应评尽评,减少决策出台后社会的震荡。四是构建县乡综合考核机制。根据新形势,把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评新体系中一项重要指标。五是是建立民族宗教领域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统一面对民族宗教领域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等联合指挥机制。

                                      淮阳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