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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突出四个重点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水平

发布时间:2013-10-18 9:32:54

  淮阳县紧紧围绕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工作目标,绷紧民族团结进步弦、弹好民族团结进步调、唱响民族团结进步曲,突出抓好四个重点,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在全县18个乡镇挂牌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民族集居村、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均配备了一名民族宗教工作联络信息员;在千人以上的民族乡镇成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站”和“少数民族之家”,不断拓宽服务途径。
  二是突出抓好“三级五方共建”。开展了以创建“回汉友好村邻”为重点的“三级五进共建”活动,即县、乡、村三级共同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乡、村、家庭、模范清真寺。全县先后有13个单位、20名个人分别被国家、省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等荣誉。
  三是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按照“早控制、准定性、多疏导、靠法制”的原则,对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实行村十天一排查、乡镇半月一排查,特殊情况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别由各乡镇“两办”(民宗办、信访办)、“两所” (司法所、派出所)归口办理,即“2+2”工作法,使各类民族问题及时消灭在在萌芽状态。
  四突出抓好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两年来,共争取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资金260万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40万元;协调金融部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申请小额贷款2078万元,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养殖、种植和个体工商户220个。全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人均5元提高到10元。
                                               淮阳民宗局  耿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