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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落实六项措施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

发布时间:2013-10-22 9:12:23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淮阳县认真落实六项措施, 着力营造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全县中小学校开设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常识课程,并将每年6月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1月为“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在每年的“龙都朝相会”、“荷花节”期间举办“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周”活动,以举办培训班、出版宣传栏、展出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
    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全县落实对口帮扶项目12个,争取帮扶项目资金30余万元,惠及全县12个民族集聚村、10000多人。
    三是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民族餐饮行业的繁荣稳定。今年以来,全县通过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共取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格22家,停业整顿6家,限期整改9家,批评教育12家。摘除不规范清真牌60个,免费发放清真牌120个。
    四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县民宗局先后从上级争取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资金260万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40万元;协调金融部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申请小额贷款2078万元,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养殖、种植、个体工商户等200个;协调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10个成员单位对全县1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开展结对帮扶。2012年,全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人均5元提高到10元。
    五是认真开展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筑牢反渗透工作防线。先后组织48名阿訇、10名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在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进行培训;参加省民委组织的培训班3期;举办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270人(次)。
    六是搭建民族宗教工作平台,切实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全县健全了246人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促进会”, “‘回汉睦邻友好村’干部、知名人士联谊会”和104人的“阿訇社首联谊会”,利用他们懂政策、信息多、联系广、号召力强的特长,充分发挥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贴近群众、接“地气”的特殊作用,凝聚正能量。元至九月,全县共调处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22起。

                                           淮阳县委统战部  耿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