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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坚持三个强化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23 9:32:04

  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淮阳县坚持三个强化,确保财政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选项。成立了由局长孟华任组长的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科学选项,择优扶持”的原则,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从项目库中择优拟定候选项目,认真组织项目实地考察论证,做到科学选项,严格把关,民主公开。2012年以来,全县共建立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库21个,实施项目7个,落实专项资金180万元。
  二是强化管理措施,规范程序。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把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项目资金到位后,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落实报账制管理,严格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杜绝了专项资金挪用、转借和截留现象的发生。由于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到位,多年来,全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实效。对已立项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县民宗局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公开项目规划、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等,并在电视台、报纸、政府门户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两年来,全县共实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7个,惠及6个民族集聚村8000多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淮阳县民宗局  耿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