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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健全三项机制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发布时间:2013-11-29 9:18:17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工作机制。每年初,县政府与20个乡(镇、场)签订民族宗教管理目标责任书,将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进行量化,年终验收结果作为乡镇评先的重要依据。全县20乡(镇、场)、3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别成立了乡、村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在每年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期间,采取领导电视讲话、记者专访、播发电视新闻报道、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营造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高素质,健全关爱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和少数民族宗教干部培训会,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使之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每逢开斋节、宰牲节、圣诞节,县主要领导都到回族集聚村和清真寺慰问基层民族干部、宗教人士和少数民族困难户,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8月8日,县委书记杨永志、县长马明超带领县四个班子领导,参加油坊庄清真寺开斋节,当场解决穆斯林群众反映强烈的清真食品专项治理整顿等问题3件。
    三是结对帮扶,健全交流机制。健全县领导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结对帮扶工作制度,县领导每人联系1—2名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注重加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沟通,在全县营造了“回汉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11月26日,县民宗局局长孟华在联系点西城区东基督教堂调研时,专门就教堂修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城关回族镇秋之韵民族文化演唱团等民间文艺社团,深入社区、乡村、企业进行巡回演出,为各族人民群众送上丰盛的文化大餐,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增进了友谊化解了矛重,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淮阳县委统战部  耿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