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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五项措施加强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19 9:25:05

    淮阳县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完善县和乡镇两级管理机制,由县民族宗教局负责对乡镇民族宗教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乡镇明确有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并配备一名干部为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为少数民族集聚村、宗教活动场所配齐一名民族工作信息员,加强对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二是摸清民情民意情况。县民族宗教局协调公安、社保、卫生等单位有关人员,摸清常住以及暂住在乡镇和城关社区的少数民族和信教人口的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建立比较详细的民族宗教工作基础档案。
   三是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以6月份“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传月”、11月“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做好民族政策、法规等知识的集中宣传。通过宣传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不断提高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的合法权益。
   四是扎实开展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乡镇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采取先点后面的方法,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清真寺建设。
    五是努力提供满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需求的便捷服务。在县城各社区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在五个千人以上的民族乡镇设立“少数民族之家”、在少数民族集聚村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站”等,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方便畅通的办事渠道。同时,组织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在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
                                    淮阳县委统战部  耿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