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不断严格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一是严格审核上报。县民宗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各乡镇民族村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重点选择那些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好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色种养殖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 二是严格资金核拨,县民宗局协调县财政局农财股依据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按项目进度核拨资金。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与所在乡镇政府、县民宗局加强联系、汇报项目、推进进度,县民宗局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确保专款专用,推进民族经济的发展。 2013年,全县共实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政策资金61万元,新建农村道路2.5千米,在推动民族村经济发展,加快民族村社会事业进步中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淮阳县委统战部 耿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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