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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加强清真食品群众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3-7-25 9:26:42

    为实现清真食品社会化管理新机制,推进清真食品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共同构筑清真食品安全防线,淮阳县在成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民宗局的执法主体的同时,延伸工作触角,聘请56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健全五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管理模式,密织清真食品群众监督网。
    一、健全选聘任用机制。县民宗局出台了《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四个部分,明确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聘任程序、职责和义务、监督内容。根据管理办法,县民族宗教局成立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甄选小组,依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文化水平、职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择优聘任。监督员主要由县伊斯兰教协会常委、县“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促进会”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培训和颁证方可成为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目前,县民族宗教局共聘请56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
    二、健全例会培训机制。为规范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行为,县民族宗教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培训,采取召开座谈会、学习会等方式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对监督的权利、职责、方法等做出规定。要求每位义务监督员文明监督,自觉维护民族工作部门和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的威信和形象,成为政府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加强清真食品管理、解决涉及清真食品方面矛盾纠纷的得力助手努力践行“五大员”职责:宣传员、服务员、监督员、协调员、信息员。
    三、健全区域监督机制。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工作到位”的要求,推行分组包片监管机制。全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清真食品经营户数量化分14个片,每片设立一个清真食品监督组并明确一名组长,每组设立一个监督服务台。在监督检查中,明确区域,明确职责,各组之间既相互配合、监督又不相互干预,遇到具体问题注意解决的方式方法,按照情况的不同,做好分类处理工作,不同意见及时向县民宗局汇报,避免因监督过激、失当、引发新的矛盾发生。
    四、健全考评监督机制。县民族宗教局 对56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县民族宗教局有权予以解聘,近三年来,调整解聘了7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有力推进了义务监督的健康开展。
    五、健全表彰激励机制。县民族宗教局为鼓励监督员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每年“开斋节”等重大节日,召开茶话会或联谊交流活动,定期分批为义务监督员免费体检。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会,对在清真食品监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淮阳县民宗局  袁士荣    孟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