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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2-21 8:52:58

    淮阳县紧紧围绕“工业强县,旅游突破,城乡统筹,四化同步”的工作大局,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县形成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打牢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坚持把加强民族宗教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建设放在首位,在提高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建立了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局机关人员学习;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县、镇(街道)专(兼)职宗教干部的学习;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县、镇(街道)、村(居)宗教管理人员培训。先后组织48名阿訇、10名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到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进行培训,组织民宗局干部参加省民委、市民宗局举办的培训3期。联合团县委组织开展了全县大学生署期“心系家乡热爱淮阳”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加民族集聚村社会公益事业,积蓄了少数民族宗教干部后备队伍;组织全县少数干部49人赴昆山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在羲皇宾馆举办了全县民族宗教五支队伍培训班,特邀省民委副主任黄旭东授课,县长马明超、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谢留定、副县长殷雪明,县统战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全县5个少数民族乡镇党委书记、各乡镇分管副职,及城关回族镇少数民族干部共286人参加了开班仪式。
    二是健全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网络,强化服务保障能力。通过完善民族工作行政管理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两个网络,健全“大民宗”、落实“大网络”、形成“大联动”协调运行机制。民族行政管理网络,即县、乡、村层层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县有民族宗教事务局、镇(街道)有分管民族宗教事务的领导和专(兼)职办事人员,民族集聚村、宗教活动场所有一名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联络员。同时,聘请宗教活动场所有关人员、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网络。完善代表人士网络,就是建设一批政策性强、群众威望高、覆盖到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健全了246人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促进会”, “‘回汉睦邻友好村’干部、知名人士联谊会”和104人的“阿訇社首联谊会”,充分发挥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接“地气”的特殊作用,凝聚工作的正能量。2013年,通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网络,共处置少数民族突发群体事件6起,调处宗教领域矛盾纠纷21起。
    三是坚持引导服务同步,建设美丽和谐淮阳。坚持把加强民族宗教干部管理作为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一项重要内容,寓“引导”于管理之中。全县5个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乡镇全部配齐了至少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占全县人口的比例达4.5%;少数民族代表、委员比例占全县的6%。重视提高各场所负责人的综合素质,每年对全县152处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进行轮训一遍,并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宗教慈善周活,寓“引导”于服务之中。在“宗教慈善周”期间,共募捐各类款物折合人民币近6万元,帮扶困难群众200余户,展现了全县民族宗教界与党“在感情上同心、在目标上同向、在行动上同行”的良好形象。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民族宗教干部带领民族宗教界群众积极投身美丽淮阳建设,寓“引导”于“创建”之中。2013年,淮阳县扶持少数民族专项政策资金81万元,实施项目5个,涉及二个乡镇5个行政村;为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辉华面业争取利息贴息资金55.6万元。大力开展“百点千户帮扶”活动,组织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民族集聚村开展结对帮扶,结成帮扶对子10对,引进致富项目12个,帮扶资金5万元。

                                   淮阳县委统战部  耿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