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统战动态

淮阳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发布时间:2014-9-30 10:22:23

    9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淮阳县人民政府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次表彰大会全国有678个先进集体、818个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其中我省有14个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淮阳县是全市唯一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也是全省受到表彰的4个县(区)政府之一。
    淮阳县是一个民族大县,全县有2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37680人,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25个。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在全县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是领导重视,营造创建氛围。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月为载体,利用二月庙会、荷花节等节庆活动,大力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知识“五进”活动和“五个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活动,并把每年的8月5日定为全县“民族团结睦邻友好日”,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二是夯实基础,创新社会管理。完善了民族工作行政管理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两个网络,搭建了246人的“民族团结促进会”,“睦邻友好联谊会”和104人的“阿訇社首联谊会”三个工作平台。创新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调处“2+2”工作法,对民族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由乡镇“两办”(民宗办、信访办)和“两所”(司法所、派出所)负责,协调乡镇“三会”归口办理,确保民族宗教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不断完善民族突发群体事件处置预案,在今年二月庙会期间,仅用73个小时就成功调处了外来少数民族因摊位被毁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70余名外来少数民族得到妥善合理安置,期间没有发生一起正面冲突、没有发生一起打砸抢事件、没有发生一起串联声援等扩大化的民族事件。
    三是改善民生,加快民族进步。大力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县党政领导干部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结对交友30余对,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0个民族村结成帮扶对子,先后筹集资金3000万元,解决了少数民族上学难、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生活难和殡葬难等六难问题;规划建设了刘振屯乡民族板材园区,入驻企业 203家,年直接增加群众收入2亿多元,安置少数民族富余劳力2000人,扶持辉华面业等超亿元民族企业7家。2014年上半年,仅扶扶辉华面业公司贴息贷款已达1.6亿元。
    另悉,在2009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淮阳县城关回族镇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淮阳县人民政府被评为第五次“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淮阳县委统战部  耿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