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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7个集体和13名个人被市政府表彰为民族进步模范

发布时间:2020-11-25 14:59:11

  11月24日,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召开,刘继标、丁福浩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党委书记、组统委员、分管副县市区长、民宗局长及市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60个模范集体、120名模范个人出席表彰大会。

  从中央到地方,每五年召开一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民族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成果检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是民族工作领域的最高荣誉。在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区7个模范集体、13名模范个人被市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刘振屯乡政府代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李文魁代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上台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继标授奖,城关回族镇党委书记代表全市受表彰模范集体代表作典型发言。

  信息来源:淮阳区委统战部办公室